台南物語....
官田故事
官田區名之「官田」一般認為乃原稱「官佃」,緣荷蘭時期(1624-1661)的公有地稱王田,不許私有,明鄭時期(1661-1683)改王田為「官田」,授予文武官員招募佃農開墾,形成漢人墾區,故稱「官佃」。此一說法掩飾了王田在荷蘭時期已是漢人耕種之重大事實,令人誤以爲漢人之到此多在明鄭時期。其實,荷蘭時期並非公有地即為王田,而是有其條件。據重修臺灣府志之記載,「自紅夷至臺,就中土遺民令之耕田輸租、、、其陂塘堤圳修築之費、耕牛、農具、籽種,皆紅夷資給,故名曰「王田」。官田鄉志頁81-82即正確指出,並非政府所有田地即為王田,而是須符條件,包括須屬中土遺民(亦即漢人)所耕種者。這表示荷蘭時期即已有不少漢人在官田耕種,包括官田最大姓陳姓開臺祖陳時輝公。
官田區位處臺南市之核心,地勢平坦多一級良田,水源又充分,歷代遂被選為「番仔田」(今隆田)、王田、官田等上選耕地。此在農業時代固然可喜,但在智慧財產權(商標、專利、著作權)掛帥之時代,產品價值之提升方能提高人民之收入,而產品價值之提升則不能僅消極地仰賴自然條件,而是需積極地運用其天賦,開發其智慧財產,迎合國際需求,方能創造財富,而此有待對官田之歷史、地理、人文條件做全盤理解,觀察其現在處境,方能打開其未來機會 。
許忠信--成功大學教授
- 學經歷: 劍橋大學經貿法學博士,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、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國際關係組
立法委員、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、成功大學兼任智慧財產權法律顧問